(原标题: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