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卓易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方式进行。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需按规定权限审议或提交股东会批准。会议记录、决议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