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卓易信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管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等特定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后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董事、高管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