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融资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融资管理制度,规范融资行为,降低风险。融资指股权、债权等方式获取资金,包括增资扩股、借款、发行债券等。融资须符合国家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主业拓展、再生产及经济效益提升。决策机构为股东会或董事会。达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相关标准之一的融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议前应提供融资方案及相关资料。确定融资方案应听取意见,关注现金流量、财务费用、负债结构等指标,评估偿债能力,选择最优方案。方案实施及变更须明确时间、金额、责任人,并经相应决策机构批准。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