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确保财务信息质量。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服务年限等信息。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解聘原因、前任机构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等。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