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战略配售投资者进行核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京国盛基金、中船投资、东方投资及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或有)。上述投资者均符合《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选取标准,具备配售资格。其中,长江创新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跟投;其余为与发行人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大型企业下属企业。各方均承诺使用自有资金认购,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禁止情形。战略配售数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20%,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或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