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47,371,832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党委,明确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可发行普通股,股份转让需遵守限售规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1/3。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会计、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规则。公司解散时依法进行清算。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