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独立董事可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便利及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