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龙盛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修订稿))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修订稿)于2025年9月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3人,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6年,连任需经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任免、薪酬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会议材料、沟通机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