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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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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共11起,其中2起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HRO案已达成和解,支付和解费用18.5万美元,计入预计负债;远东铝业案尚处仲裁早期阶段,未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及子公司共涉及4项行政处罚,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新增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资产变化及新增行政处罚。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将用于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不构成同业竞争。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为0.71%,不属于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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