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易炳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易炳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已与其完成工作交接,其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在聘任新财务总监前,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彭瀚祺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截至公告披露日,易炳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应履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