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合理使用资金。对外投资包括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形式,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策。总经理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与建议,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出资手续,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项目策划、论证与实施。重大投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签订投资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定期监督与审计,确保投资安全与效益。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须按审批权限执行,相关人员因失职或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