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中担任除董事外的职务或领薪。其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合规性审查及证券监管机构联络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保障其知情权。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存在不得任职情形的应及时解聘。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