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按劳动合同执行。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情况。离职人员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未履行公开承诺的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公司可启动离任审计,对未履职行为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