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晨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宏))
独立董事候选人田宏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尚未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培训,但承诺尽快参加并取得证明。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确保履职独立性。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