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5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15名,网络投票股东251名,会议由董事兼财务总监钟志超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共12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