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于2025年9月5日确定首次授予日,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95.7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89元/股。授予日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且为交易日,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20、60、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及股票票面金额。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亦未发生相关负面情形。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