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经审阅,汪国政先生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财务总监岗位职责,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亦未受过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独立董事签字:王福林、马跃进、郭伟。日期: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