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董事、高管及其关联人股份管理。明确股份转让禁止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期间等。规定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信息,减持须提前披露计划并公告进展。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且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