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有一名常居香港。独立董事需参加培训,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提供履职所需条件,承担相关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