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权每股一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资产变动、担保、股权激励等事项需特别决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