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前置许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吸并方具备商业银行股东资格,承继杭汽轮持有的杭州银行股权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律师认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合同承继、资质续期等安排合法合规,未决诉讼及资产瑕疵不会对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