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且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符合规定条件。激励计划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