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检讨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赔偿安排,审查股权激励人员资格及条件,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制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规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