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战略性投融资、可持续发展方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及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董事会负责。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