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离任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应继续履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离任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工作文件,并签署确认书。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有效。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公开承诺,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承诺履行情况。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发现问题需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