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平安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已按发行价11.16元/股超额配售300.0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15.00%,全部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方式获得。发行人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300.00万股,发行总股数达2,300.00万股,总股本增至8,3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5,668.00万元,净额22,861.14万元。上市后30日内,主承销商未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股票。战略投资者合计获配400.00万股,其中300.00万股延期交付,限售期分别为6个月或12个月。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