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11.27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483%,其中首次授予169.8240万股,预留41.45万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激励计划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