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或为关联方提供便利。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依金额大小履行不同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人及会计师事务所须定期核查并出具报告。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