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柯力传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公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内容。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