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柯力传感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个人资料并承诺履职。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超出为无效。当选董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若得票相同导致当选人数超限,或当选人数不足法定要求,应进行第二轮或另行选举。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