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绍春)
提名人胡志荣提名李绍春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了解其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无虚假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