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光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的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由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