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华重工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曹陆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曹陆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素质与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曹陆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参加工作,2015年5月起先后任振华重工财务资金部主管、中交投资开发启东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振华重工战略、人力资源与综合保障中心证券部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起任振华重工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截至公告披露日,曹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