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股份持有与变动行为。董事、高管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重大事项披露前等期间禁止买卖股票。禁止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可一次转让不超过1000股。须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