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限制性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方式进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会议记录、决议须签字确认,档案保存十年以上。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