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监督职能,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原则上最多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