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方案,并就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子公司持股安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