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06 公司简称:杭可科技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42,362.0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84%。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9,596,082,044.26元,上年度末为9,769,475,574.60元,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84,908,390.06元,上年度末为5,164,798,090.89元,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4.26%。
营业收入:1,970,060,111.77元,上年同期为1,890,804,932.63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4.19%。
利润总额:301,824,173.65元,上年同期为285,068,051.63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5.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898,805.67元,上年同期为269,275,399.75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2,614,339.47元,上年同期为251,936,040.92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8.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212,772.63元,上年同期为112,081,433.41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82.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0%,上年同期为5.16%,增加0.2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元,上年同期为0.45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8元,上年同期为0.45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6.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48%,上年同期为5.97%,增加0.51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36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曹骥,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43.51,持股数量:262,663,234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杭州杭可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比例(%):22.36,持股数量:134,975,968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1.95,持股数量:11,763,036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1.10,持股数量:6,627,708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89,持股数量:5,370,00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76,持股数量:4,610,449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66,持股数量:3,988,055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外法人,持股比例(%):0.64,持股数量:3,849,353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曹冠群,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58,持股数量:3,509,376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桑宏宇,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55,持股数量:3,340,656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俞平广,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55,持股数量:3,340,656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曹骥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可集团是由曹骥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且曹骥、曹冠群均为杭可集团股东。曹骥与曹冠群为兄弟关系。曹骥与杭可集团、曹冠群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2.4 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