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交易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方式召开,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累积投票制等事项有专门规定。决议需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