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利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须集中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实际募集资金超过计划金额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承诺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受控企业实施时,应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应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确保投资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披露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