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强化监督机制,保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严格,需具备相关经验和良好品德,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此外,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