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公司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暂缓或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并登记存档。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