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及程序。董事、高管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任原因、后续任职情况及未履行承诺的保障措施,独立董事还需说明需引起关注的事项。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任期届满未连任或未获聘任的,自动离职。解任董事需股东会决议,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须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仍负有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股份变动合规义务,未履行承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有权追究离职人员因违规造成的损失,并可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