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下属西藏隆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3261.41万元,期末借款余额285.16万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上述借款余额为0。公司及日出东方阿康与西藏隆晟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并中标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向西藏隆晟采购运维服务337.37万元。西藏隆晟现有13个项目团队,技术及运维人员88人,运营供暖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公司与西藏隆晟共同运营特许经营项目主要基于发挥协同优势、降低运营风险、优化成本结构和符合政策导向的战略考量。西藏隆晟在项目中主要承担日常运营与维护、安全与合规管理工作。针对资金占用,公司采取了积极整改措施,包括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公司已开展自查程序,未发现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会计师认为公司与西藏隆晟合作具备合理性,资金占用原因解释合理,整改措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