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关于长华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长华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长华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806,35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198.5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元。募集资金已存入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通过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实时监控投资进展、建立台账管理等方式控制投资风险。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