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严格,不得由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并给予相应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