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薇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黄薇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薇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黄薇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黄薇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薇声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黄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黄薇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黄薇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黄薇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黄薇郑重承诺,保证上述声明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黄薇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