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投资形式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高风险投资,且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原材料。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及总裁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决策。总裁负责信息收集、初步评估及项目实施监控。战略投资中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财经中心负责资金筹措及收益管理,审计监察部进行审计。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明确,达到特定标准的对外投资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对外投资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关联交易的项目需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