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人事变动、业绩预告、募集资金变更、股票异常波动等事项。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或关联交易需在发生后1日内报告。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严禁泄露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与披露。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